4月3日,東莞市出臺嚴控商業辦公用房改公寓相關政策,嚴格新增商業辦公用房管控,堅決杜絕新的“商改住”行為。業內人士分析認為,此次東莞明確,“商改住”是違法的,定性嚴厲,具有威懾性。
規范項目管理
4月3日,廣東省東莞市自然資源局、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、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、東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聯合印發了《東莞市嚴控商業辦公用房改公寓工作實施方案》(簡稱“方案”)。
(相關資料圖)
方案指出,進一步規范商業金融業用地、商住混合用地上的商業辦公用房等非住宅類房地產項目的管理,從監督檢查、制度設計、規劃布局等方面多管齊下、加大懲處,嚴格新增商業辦公用房的管控,堅決杜絕新的“商改住”行為。
與此同時,方案強調,對新增的“商改住”實行零容忍,一經發現,將依法對項目開發商予以嚴厲懲處,并計入征信,對其后續的建設項目進行嚴格審查、從嚴要求,在符合上位法律法規的情況下,采取必要的市場準入限制措施予以懲戒,情節嚴重的限制或禁止參與土地市場交易;而且,對去化周期過長的鎮街,將暫不予以批準商業辦公用地。
未來,東莞將結合市住房建設規劃,繼續加大配套型住宅用地的供給,同時繼續加大對共有產權住房、保障性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設。
業內人士分析認為,此次東莞明確,“商改住”是違法的,定性嚴厲,具有威懾性。政策從多個維度對“商改住”項目進行了嚴管。比如從增量和存量的角度落實管控政策,即嚴控新增商業辦公用房的管控、依法加強存量商業辦公用房的監管等。過去很多地方對于商辦物業的政策主要在于限制供地,但此次東莞有很大的創新,即從住房供給角度落實了新規。政策明確設立配套型住宅用地,同時加大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給等。
具有示范性
易居研究院研究總監嚴躍進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,觀察今年東莞的房地產政策,總體上呈現了持續寬松的導向,比如近期東莞繼續優化了公積金貸款政策,涉及首付比和額度;落實帶押過戶政策;啟動預售金現金保函政策等。因此,此次堅決杜絕新的“商改住”的政策,其風向和既有的購房政策放松政策是有差異的。
嚴躍進分析認為,對于“商改住”的項目,政策明確指出是違法的,其定性很清晰,這對其他城市是有示范性的,即政策放松的大環境下對于違法違規現象依然不能容忍。此次政策也有很多創新點,部分城市對于“商改住”可能是從管控角度入手的,這本身沒問題。但是東莞政策的特殊點,是其也考慮到購房需求和住房供應等內容,明確要增設配套性住宅用地的用地分類。此類做法體現了疏堵相結合的導向,有助于更好解決住房相關問題,確保對于“商改住”的真正管控。
來源:中國證券報·中證網作者:董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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