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資料圖】
師生吃不吃同鍋菜,根本不是標準。光講伙食不講價格就是耍流氓。吃同鍋菜要同價,并且可以互相選擇才是真標準:允許學生可以選老師的套餐(同樣的餐食師生同價),也允許老師選擇學生的套餐(同樣的餐食師生同價)。有的學校,師生吃的不同菜,并且嚴格不能互選,學生說我想吃老師的標準(交和老師一樣的金額的餐費),學校說不行,學生又說我愿意加錢(比老師交得多),學校還是不答應,這樣的學校當然不好。
我初中那個學校,學生每周的伙食費是10元錢,老師是每頓2元(每周30元),老師的餐費是學生的3倍,那當然,肯定老師的伙食要好多了,但學校很開明,可以互選,老師可以選學生的伙食去吃,按學生的標準交錢,也允許學生選老師的伙食,和老師交相同的錢,這樣做就很好了,相當于豐儉由人。這樣操作下來,老師基本不會選學生的伙食,畢竟,學生的伙食低,沒那么好吃,再者,如果同事知道你為了省點錢去吃差一些伙食,估計你老師面子上也過不去嘛。那有沒有學生選老師的伙食呢?有的,但是極少,而且基本上是特殊情況才選老師的伙食,比如養病的學生,中考那一周,會有學生選擇老師的伙食。
學校能做到這樣,我認為已經相當不錯了,要是按樓主的標準,這樣的學校不行啊,不是吃同鍋菜,呵呵。所以,標準應該是同菜同價可以互選。
關鍵詞: